深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李永刚《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的送达公告

2025/10/19 5.1k 阅读 447 点赞

李永刚:

  我局于2025年9月11日作出《不予确认职业伤害结论书》(编号:〔2025〕5029786),因你本人无法联系,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如下:

  骑手李永刚(身份证号码:340403197501******)申报称于2025年6月25日在梅林街道梅林路西往东方向彩梅立交路段附近不慎摔倒受伤,经调查核实,伤者无法提供此次受伤的相关就诊病历以及诊断,其提交的2025年7月11日深圳坂田医院门急诊(初诊)病历与申请主张2025年6月25日事故情形并不一致。

  李永刚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的情形,现决定不予确认为职业伤害。

  如对本职业伤害确认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结论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于6个月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结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