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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02/19 1.4w 阅读 208 点赞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作废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5-02-20

  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现公告附件所列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附件:2025年1月初领实习期满分注销驾驶证列表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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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