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沪教院福田实验学校董事会:
《关于更改“深圳市沪教院福田实验学校”校名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深圳市沪教院福田实验学校”更名为“深圳市永源实验学校”。请按照有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此复。
深圳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8日
深圳市沪教院福田实验学校董事会:
《关于更改“深圳市沪教院福田实验学校”校名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深圳市沪教院福田实验学校”更名为“深圳市永源实验学校”。请按照有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此复。
深圳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