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政策通知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2023/12/10 7.1k 阅读 438 点赞

各市级社会组织:

  2023年11月27日,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决定废止《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民函〔2023〕129号),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民政局于2023年9月7日、9月19日印发的《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