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11号)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深民规〔2021〕3号)有关规定,经组建专家团队、审核参评资料、“两代表一委员”实地走访核查、评估资料补正与复核、征求相关采购单位意见与报告复核、评估结果公示等环节,现对2022年第二批市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终期评估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2022年第二批市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终期评估结果
深圳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3日
根据《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11号)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深民规〔2021〕3号)有关规定,经组建专家团队、审核参评资料、“两代表一委员”实地走访核查、评估资料补正与复核、征求相关采购单位意见与报告复核、评估结果公示等环节,现对2022年第二批市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终期评估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2022年第二批市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终期评估结果
深圳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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