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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深圳嘉乐珠宝首饰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深公积金核查〔2026〕04-4603号)的公告

2026/04/30 9.8k 阅读 402 点赞

  单位名称:深圳嘉乐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HFB37U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鹏辉

  单位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田贝三路船舶大厦401室

  本中心已依法受理职工张克野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1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核查通知书》(深公积金核查〔2026〕04-4603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核查通知书》(深公积金核查〔2026〕04-4603号)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