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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损害鉴定有了省级标准 由深圳制定 为国内首个

2026/06/09 1.5w 阅读 123 点赞

  记者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以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国内首个扬尘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省级团体标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扬尘污染案件》(T/GDSES 44-2026)发布实施。

  2024年5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办理的某案件作为广东省首例扬尘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广受关注。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基于该案首创的扬尘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编制形成全市工作指引及损害数额计算推荐方法。此后,为推动深圳个案实践经验向全省共性特征提炼转化,经过与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等机构的联合深入论证和修改完善,转化为本次发布实施的省级团体标准。

  该标准以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为基础,针对扬尘类污染案件中“污染物排放事实明确,但损害事实不明确或无法以合理的成本确定损害范围、程度和损害数额”的典型场景,提供了从工作程序、方案制定、损害调查、损害价值量化及报告编制的一站式技术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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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