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政策通知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东部过境保通段熏蒸处理场匝道和水处理池项目)的公告

2026/06/08 1.1w 阅读 295 点赞

  为落实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东部过境保通段熏蒸处理场匝道和水处理池项目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编制工作,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认定,现将调整后分区规划用地用海图予以公布。

  附件:分区规划用地用海图调整前后附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