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政策通知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公布拟纳入2026年应当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单位名单的通知

2026/06/09 1.2w 阅读 297 点赞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结合本辖区实际,拟将宝安区351家单位纳入2026年应当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单位名单。为保证筛选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现将应当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单位名单和累计责任限额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6年6月10日至6月18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向我局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拟纳入2026年应当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单位名单及累计责任限额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联系人:张工,电话:0755-27808292,邮箱:2857749168@qq.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