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
政策通知公告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责令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补报季报的通知

2026/06/15 1.7w 阅读 276 点赞

深圳市慈浩餐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年丰大当家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卡撒米亚超级市场有限公司: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规模发卡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填报上一季度单用途卡业务情况;第三十七条规定,发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你公司是我市已备案规模发卡企业。按照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显示数据,你公司逾期未报2026年1季度单用途卡业务情况季报。现责令你公司补报,请于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填写附件表格并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1季度单用途卡业务情况季报

深圳市商务局

2026年6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