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政策通知公告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部分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通告

2026/07/19 2.7k 阅读 475 点赞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4号)第三十二条,决定对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上述从业资格证件由持证人自行作废。

  特此通告。

  附件:注销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细表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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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